一对同居男女想多得房屋拆迁款,竟委托他人伪造结婚证及异地的户口迁出证明,想蒙混过关,签入户口。近日,顾某、田某被南汇区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2004年至2006年9月间,南汇区农民顾某为增加自己住房的户口人数,以多得房屋动拆迁补偿款,与非法同居的外来妹田某合谋签户口。他明知田某与外地丈夫还未离婚,竟委托他人伪造了两人的结婚证和盖有田某“当地派出所、村委会及镇政府”印章的4份户口迁出证明,提交给南汇区户口审批部门,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企图蒙混过关。因在户口审批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察觉而案发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顾某、田某委托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,依法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罪,分别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鉴于顾某、田某具有视为自动投案情形,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从轻判决。